運動教室:殘疾田徑 🏃🏽♂️➡️🏃🏻➡️👩🏻🦽➡️

已更新:9月21日
說香港最家傳戶曉的殘疾運動,怎能不提田徑?無論是香港史上首面殘奧金牌(4 x 400m 輪椅競速接力)、至今天仍肩負着推動殘疾運動使命的「神奇小子」蘇樺偉(T34-38 級別),殘奧田徑場見證過不少我們香港運動員的汗水與佳績。


殘疾田徑是什麼?
殘疾田徑是跟奧運田徑對等的運動,分「T」(徑)及「F」(田)兩大項,並按殘障種類細分為不同級別(數字愈小,障礙愈嚴重):
T 徑賽(跑步、跳高、跳遠)
T11-13 視障
T20 智障
T35-38 協調障礙(張力亢進、共濟失調、手足徐動)/T32-34 輪椅/T71-72 三輪架
T40-41 短肢
T42-44 下肢殘缺、長短腳、肌力障礙或被動活動障礙(無義肢)
T45-47 上肢殘缺、肌力障礙或被動活動障礙
T61-64 下肢殘缺、長短腳(義肢)/T51-54 輪椅
F 田賽(推鉛球、擲鐵餅、標槍,以及殘奧獨有的擲棒 Club Throw)
*田賽大多為「站姿」(可站立作賽)級別,標明者則為「坐姿」(坐於固定投擲椅/架上)
F11-13 視障
F20 智障
F35-38 協調障礙(張力亢進、共濟失調、手足徐動)/F31-34 坐姿
F40-41 短肢
F42-44 下肢殘缺、長短腳、肌力障礙或被動活動障礙(無義肢)/F51-57 坐姿
F45-46 上肢殘缺、肌力障礙或被動活動障礙
F61-64 下肢殘缺、長短腳(義肢)

見證「互信」的視障田徑
田徑運動本是個人賽,但殘疾田徑中卻有雙人賽?!──其實這是徑賽視障級別獨一無二之處。
徑賽(跑步)中的 T11、T12、T13 級別,代表選手不同的視障程度:
T11:全盲或非常低視力 及/或 無光感。運動員必須佩戴眼罩/遮視鏡、必須與領跑員一起作賽
T12:視力 2/60 以下 及/或 視野半徑少於 5 度。運動員可選擇與領跑員一起作賽
T13:視力 2/60 以下 及/或 視野半徑多於 5 度、少於 20 度。不能使用領跑員
💡領跑員小知識(賽規及條例)
二人一起跑,光想像就知絕不容易!領跑員作為選手的眼睛,各項賽規包括:
領跑員可持續用說話提示選手方向及轉彎等,但不能輔助配速
領跑員與選手必須全程以一條無彈性手帶(tether)連繫(甩手/斷繩會 DQ)
領跑員必須與選手一起衝線,且選手須首先衝線(領跑員先衝線會 DQ)
領跑員不能有推前、拉前選手的動作
領跑員人數限制?400m 以下 1 名、400m-5,000m 可用 2 名;馬拉松最多可用 4 名,換人必須在 10km、20km 及 30km 位進行
頒獎台與獎牌?有 2 種決賽領跑員會與選手一起上台及獲頒獎牌:(1) 個人賽 – 由第一輪比賽至決賽均參賽的領跑員,以及 (2) 接力賽 – 決賽所有領跑員。此外還有 (3) 個人賽 – 多名領跑員的情況,所有有份參賽的領跑員都能獲頒證書。
🪢手帶小知識:
兩個手圈(選手及領跑員各持一圈)、中間為一條直繩
全長長度:場跑 30cm、街跑(如馬拉松)50cm
直繩部分必須顏色鮮明(方便裁判觀察)及最少 10cm 長
由無彈性、不能儲存能量、無推動力的物料製成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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